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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务院提醒 年底这几件事儿要注意,关乎食品互联网销售

2018年国务院提醒 年底这几件事儿要注意,关乎食品互联网销售

随着2018年即将落幕,国务院本周发布提醒,特别针对食品互联网销售领域,提醒广大消费者、平台及商家,在年底消费高峰期间,务必注意以下几件关键事项。这不仅关系到消费安全,也影响着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消费者:擦亮眼睛,理性消费
1. 查看资质与评价:网购食品时,务必查看商家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信息,并仔细阅读其他消费者的评价,尤其是差评和中评,了解产品的真实情况。
2. 警惕价格陷阱:年底促销活动繁多,面对“超低价”、“限时秒杀”,要保持理性。过低的价格可能意味着产品质量存在问题,或是临期、过期食品。
3. 仔细核对信息:下单前,认真阅读商品详情,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产地、贮存条件等关键信息。对于生鲜、冷链食品,要特别关注配送时效和保温措施。
4. 保留消费凭证:妥善保存订单截图、支付记录、与商家的聊天记录以及快递单据等,一旦发生纠纷,这些都是重要的维权证据。
5. 发现问题及时维权:若收到食品存在腐败变质、过期、假冒伪劣或与宣传严重不符等问题,应立即通过平台渠道投诉,或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拨打12315)举报。

二、网络食品经营者:严守底线,诚信经营
1. 证照公示要齐全:依法在平台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信息,确保真实有效。
2. 把好进货查验关: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确保所售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杜绝销售“三无”、假冒、过期食品。
3. 广告宣传须真实:对食品的性能、功能、产地、成分等进行宣传时,必须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4. 规范仓储与配送:特别是对温度、湿度有特殊要求的食品,必须采取保障食品安全的贮存、运输措施,防止在配送过程中变质。
5. 畅通售后渠道:建立便捷、高效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回应并妥善解决消费纠纷,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落实责任,加强管理
1. 严格审核入网资质:对申请进入平台的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和资质审查,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
2. 加强日常检查监测:利用技术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及发布的食品信息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
3.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交易规则、投诉举报处理、食品安全自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制度,并在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4. 提供有效维权途径:在平台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市场监管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或建立直接、高效的内部投诉渠道,方便消费者维权。

国务院的提醒核心在于:食品安全无小事,网络销售不是法外之地。年底是消费旺季,也是食品安全风险易发期。各方主体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食品消费环境,让人民群众买得安心、吃得放心,为2018年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迎接健康、有序的新一年。消费者提高警惕、经营者诚信自律、平台履行责任、监管部门加强监督,多方合力,才能切实守护好“舌尖上的安全”。

更新时间:2026-02-10 18: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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