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出现新变化,由进口冷链食品及相关外包装引发的新冠病毒传播风险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报告,因接触涉疫冷链食品,已有56人被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与此全国多地,包括山东、天津、湖北等地,也相继在进口冷链食品或其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这一系列事件,不仅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更将“食品互联网销售”这一新兴业态的监管问题推向了风口浪尖。
冷链,特别是跨境冷链,已成为病毒“跨境传播”的一条潜在途径。新冠病毒在低温环境下存活时间较长,这使得从疫情高发国家或地区进口的冷冻食品及其包装,存在成为病毒载体的可能性。一旦这些食品通过电商平台、社区团购、直播带货等互联网渠道,未经严格检测和充分消毒就直接销售给终端消费者,将带来极大的社区传播风险。
针对这一严峻形势,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已三令五申,明确要求:
-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贸易、仓储、运输、销售的企业,是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依法索取并查验进口冷链食品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以及消毒证明。对于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上市销售。
- 强化追溯体系建设:各地正加速推进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的建设与应用,要求实现从海关入关到生产加工、批发零售、餐饮服务的全链条信息化追溯,确保一旦发现问题产品,能够迅速定位、精准封控、高效溯源。
- 加强线上线下同步监管:监管的“火力”必须覆盖到互联网销售领域。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如各大电商平台、外卖平台)必须严格履行对入驻商家的资质审查义务,确保其经营的冷链食品来源合法、票证齐全。对于以“网红带货”、“产地直发”为名,实则来源不明、证照不全的冷链食品,平台有责任进行下架处理,并报告监管部门。
- 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于隐瞒来源、伪造证明、逃避监管,将存在疫情传播风险的食品通过互联网进行销售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从严从重查处,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作为普通消费者,在通过互联网购买食品,尤其是进口冷冻食品时,也应提高警惕:
- 选择正规渠道:优先选择信誉好、监管严格的官方旗舰店或大型商超的线上平台。
- 关注产品信息:仔细查看商品详情页,留意食品的原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商家公示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信息。
- 做好个人防护:收到冷链食品包裹后,建议先对外包装进行消毒,处理食材前后勤洗手,确保生熟分开,食物务必烧熟煮透。
福州福清的隔离事件与多地的阳性通报,是一记响亮的警钟。它警示我们,在享受互联网带来的购物便利的疫情防控的网络必须织得更密、更牢。唯有生产者自律、平台尽责、监管有力、消费者警惕,形成社会共治的强大合力,才能有效阻断病毒通过食品供应链传播的路径,守护好“舌尖上的安全”。